南京市旅游局关于做好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旅游企业: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假日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国家假日办《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扎扎实实做好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各项准备,严防春节期间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南京节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现就做好春节黄金周全市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 强化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9年春节正值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时期,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工作,对于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旅游消费、营造节日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分析旅游安全形势,按照“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要求,发挥假日旅游在“保增长、提内需、调结构”战略中的积极作用,周密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全面建立和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制,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把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广大市民和外地来宁游客度过一个喜庆、团圆、安定、祥和的春节黄金周。
二、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杜绝旅游安全工作隐患
各单位要始终牢记“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 强化假日期间旅游安全管理,杜绝各类旅游安全工作隐患。
要切实抓好节前安全检查。要针对春运和冬季火灾事故高发的特点,强化节前旅游安全重点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安全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整改措施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要加强旅游客运管理。春节探亲、返乡、旅游等各方面人流汇集,交通压力大。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应急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针对冬季天气寒冷、雨雪路滑、隐患较多等复杂情况,从强化安全管理入手,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旅行社在租用运营车辆时,必须选择具有运营资质、行业经营许可、办理相关保险的的车队,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规范合同,禁止租用社会闲散车辆从事旅游运营,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载等违章行为。遇有大风、降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旅行社要及时向运营车辆发布安全提示,采取主动措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