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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旅游局关于做好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根据冬季火灾多发的特点,强化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规范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制定消防安全职责、应急疏散措施、救护程序、组织领导方案等,加强对企事业员工安全用火用电的管理教育,认真组织应急救护、安全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搞好消防应急演练。要严格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可能诱发火灾的物品及场所的监督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各旅游宾馆饭店要切实做好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卫生检疫和食品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食品采购、加工、贮藏,以及餐厅卫生保洁、餐厨具消毒等食品卫生重点环节的管理把关,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特别是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旅行社要及时掌握目的地疫情信息,外出组团要避开疫区。

  要加强节庆活动和人员集聚场所安全管理。春节是民俗节庆活动最频繁的节日,各旅游景区(点)和旅行社要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属地化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节假日安全责任制度、游客分流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严密组织旅游者在夫子庙灯节及其它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旅游安全工作,严防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外出旅游团队安全管理。各旅行社要密切关注和掌握旅游目的地的安全信息情况,选择有安全保障的景区景点,制定避险防范措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旅游团队如在境外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冷静应对,稳定游客情绪,并立即报告我驻所在国使领馆及当地有关部门,在使领馆的指导下做好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规范经营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假日旅游氛围

  各单位要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相关标准,自觉履行服务承诺,积极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要按照市旅游局旅游市场管理“阳光行动”要求,加强行业自律,严禁哄抬物价和“零团费”或“负团费”、以次充好、强迫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认真做好投诉处理,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要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活动,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假日旅游服务质量;要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游客文明旅游、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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