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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09年“两会”期间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做好2009年“两会”期间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哈价发〔2009〕11号)


各区、县(市)物价局:
  根据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两会”期间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黑价监函字〔2009〕004号)要求,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下称“两会”)期间,要加强值班和价格信息报告工作。为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价格动态,确保“两会”期间价格基本稳定,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应急监测预警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预警报告和价格预警信息报告工作,保证移动预警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上报和接听价格紧急情况信息。
  二、提高价格监测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各单位承担具体采报价人员要深入市场,实际踏察所报商品价格,主管领导要严格做好监测数据核对、汇总、上报工作,确保商品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加强市场商品价格走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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