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穗府〔2009〕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一)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市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增加市融资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制订开展再担保业务的具体工作方案,推动市融资担保中心开展再担保业务并逐步转变为以再担保业务为主,为担保机构增信分险,促进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功能扩大和整体信用能力的提升,有效扩大全市整体担保规模;市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从15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用于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和贷款担保代偿损失补助等支出,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由市经贸委、财政局负责)
(二)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深化改革与创新,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协调金融机构设计合适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筛选并协助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独立或联合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满足其中长期发展资金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指导意见,积极争取省的支持,尽快启动我市番禺区、从化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拓宽中小企业贷款渠道。(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办配合)
(三)搭建银行、担保机构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和互动平台。通过举办多个层面、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会、融资服务洽谈会,推介银行、担保机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推介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项目;建立中小企业资信平台,推介一批拥有名优产品、获得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和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企业名单,向金融、担保机构提供一批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信息;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间联保模式的创新,强化银行与联保企业间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调动银行、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联保融资的积极性,实现三者间的良性互动以及金融产品和项目之间的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向资信良好、具有偿款能力的中小企业发放一定额度和期限的信用贷款。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帮助跟进对接项目,提高担保贷款成功率。(由市经贸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