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发挥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融资服务功能。对广州产权交易所市场平台进行扩容,促进银企融资过程中质押股权、商标和抵押财产的变现工作;依托该所市场平台,设立广州企业财务清算公司,依法开展企业股权托管、股权质押融资、企业接管、资产和股权变现等配套服务,解决企业债务无法清偿时,债权人难以进行企业股权变现、法人财产清算等问题。(由市金融办牵头,市经贸委、国资委、工商局配合)
二、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五)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鼓励中小企业建立自主研发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基地、创新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引进境外先进技术再创新。市科技经费对中小企业科技项目给予适当倾斜,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资助。实施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税前抵扣操作办法。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中心,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对由中小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政府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市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以及支持技术信息、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管理现代化。设立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财政资金适当介入的方式促进创业投资资本的形成,为中小创业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管理服务,借助引导基金提供参股和融资担保等扶持政策,引导社会资金设立各类商业性创业投资资金。引导中小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由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局、财政局、外经贸局负责)
(六)促进工商融合和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项目配套发展。重点推进第三方物流企业、大宗原材料电子交易中心为我市及珠三角中小企业提供原材料、产成品仓储和配送服务。利用现代展贸市场为中小企业产品提供展示交易平台。建立工作机制,定期举办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合作项目洽谈会,围绕我市汽车、造船等优势产业,加强大企业与其上下游中小企业间的协作配套,促进优势产业链向全市有关产业园区、珠三角及全省加快延伸。(由市经贸委牵头,市交委、国资委、财政局等配合)实施《关于扶持企业参与重大市政公益项目和亚运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争取在政府采购和亚运会重点工程中优先使用中小企业的名优产品。(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亚组委,市经贸委、建委、财政局、市政园林局、科技局、重点项目办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