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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七)贯彻实施《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广州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以推进园区环境建设,推动相关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和搭建企业对接平台为抓手,市区联动建设10个“退二进三”产业转移园区,加快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引导一批符合产业导向、发展前景良好的“退二”中小企业入驻10个承接“退二”产业基地,引导一批需要外迁的中小企业落户梅州、湛江、阳江等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总部入驻广州。(由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牵头,市国资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配合)

  三、大力打造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八)加快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社会化专业服务机构发展,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技术支持、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等服务,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设立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2009年至2011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由市信息办牵头,市经贸委、财政局、外经贸局配合)

  (九)加快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建设。整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以及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中心数据库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由市信息办牵头,市经贸委、工商局、外经贸局、质监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等配合)

  (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向中小企业推介一批担保机构、服务机构、原材料交易中心、物流企业、批发市场、创业基地、重点建设项目,为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服务。制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收费和罚款行为。进一步完善并出台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革审批制度,加强行政问责,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由市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商局、法制办、国税局、地税局等负责)

  四、促进中小企业集群发展

  (十一)科学规划产业园区,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科学规划市、区、镇(街)不同层面的产业园区,引导大中小企业错位协调发展。市级产业园区主要引进大企业、大项目落户。区级产业园区以吸引大中型企业落户为主,适当安排小企业的投资。镇(街)级的产业园区以吸引中小企业为主,为中小企业的集群发展创造空间。(由市经贸牵头,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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