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字〔2008〕16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请及时报告市纪委。
中共广州市委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粤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具有广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新时期共产党人道德建设,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2.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贯彻《
中共广州市委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7〕1号)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有针对性地抓好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和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教育。结合实际,每年集中解决1-2个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完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制度。坚持每年举办局以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组织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给党员干部讲廉政教育课。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广州讲坛定期安排有关反腐倡廉的专题报告。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建立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廉政培训教育的登记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