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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改进监督方式。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党委会内部监督、同级纪委对党委会成员的监督。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实行网络化动态监督,建成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

  3.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谈话、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情况汇报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派驻机构干部交流力度。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1.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健全党委(党组)讨论干部情况记实制度。坚持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健全和落实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认真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的立项监察制度。

  2.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快政法业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审判公开、执行公开、警务公开和司法行政业务公开。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政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审判、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

  3.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联网。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坚持依法治市,巩固行政执法权清理成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权力。

  4.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督。强化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管,完善预算监审查工作机制。加强人大对财政预算管理的监督,将超收收入安排、追加支出纳入监督范围。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防控机制,加强对政府投入资金的监管,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5.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规范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七项要求”,清理国有企业违规自定薪酬、兼职报酬、滥发补贴和资金等问题。逐步推进向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工作,完善外派监事会主席制度。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1.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开展对党内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务公开信息网络平台。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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