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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加大纠风工作力度。

  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重点做好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和清理“霸王条款”等工作。加强对优先发展教育、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育收费监督机制,规范学前教育收费,探索解决中小学择校问题的途径,严肃查处利用择校乱收费、高收费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制度,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制度。坚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完善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推行“阳光用药”,实施“阳光用药电子监控”信息系统。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从源头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体系,坚决纠正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和农资市场价格投机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的行为以及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禁止任何带收费性质的评比排名活动,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三)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深化民主评价政风行风活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和行业作风考评制度,健全从源头上防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

  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和招投标、房地产开发、金融证券等重点部门和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为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

  (二)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继续推进专项治理,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规范市场交易活动。综合运用司法、行政、纪律等手段,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市的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把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行贿行为作为市场准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三)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实行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加强案件督办,规范案件受理和调查工作。推行办案定期检查、案后回访制度,建立健全违纪办案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案件审理工作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处罚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规范案件初核程序,健全检举人、控告人和证人的保护制度。保护实名举报,坚持领导接访。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者,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和基层办案工作。加强办案设施和安全保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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