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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的通知
(杭价费〔2009〕50号)


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0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审范围
  (一)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
  (二)开展有偿服务的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
  (三)按规定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提成、分成的部门和单位。
  二、验审重点
  今年收费验审的重点是:2008年国家和省、市取消、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费减负政策的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全市收费验审工作从2009年3月份开始,至6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底前为宣传发动和收费单位自查阶段;3月上旬至5月底为验审实施和整改建制阶段;6月份为总结建档和考核阶段。验审采取收费单位送审和验审办上门验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验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收费验审工作是收费管理工作的延伸,是加强收费管理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以党的十七大报告为指引,围绕注重改善民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收费验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好收费验审工作,确保收费验审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
  (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收费验审工作的指导,督促各执收单位开展好收费自查工作,按要求填写《2008年度浙江省收费验审自查表》,填写时请注意以下事项:1、用黑颜色笔填写表中的空格(白)处相关内容,所有要素要填写齐全完整,没有的内容可填无;2、每个收费项目的年收费金额要分别填写于该收费项目之后的空格处,以便于统计汇总;3、每份表格都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要签字或盖章,填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要填写清楚;4、表格一式三份于3月25日前报送(邮寄或市府交换箱转送)市收费验审工作办公室,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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