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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工作方案》的通知


  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市法制办、信息办及市、区相关部门协办,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建设和完善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2.完善建筑市场网上交易系统。以电子标书为基础,构建专用招投标电子商务平台。在评标、开标中充分运用电子手段,增强评标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建设网上投诉处理平台,实现咨询服务、投诉处理的电子化、网络化管理。以CA认证技术为保障,解决工程交易中电子标书保密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等安全问题,投诉处理中投诉人的身份验证、投诉事件自动分类处理等问题。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13.完善土地网上交易系统。形成覆盖土地交易全过程的网上交易电子平台,将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采矿权出让全部纳入网上交易范围,实现信息发布、挂牌、客户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客户竞价、成交披露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负责,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14.完善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在使用产权交易鉴证电子比对系统的基础上,建设电子竞价系统,实现企业国有产权和部分公共资源的场内竞价交易,使竞买方通过网络实现实时竞价,为转让方、监督方、公证方等提供实时的网络监控平台。

  此项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15.完善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建立市、区网上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共享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协议商品展示库,使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供应商和评委可以在网上完成申报、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监管等全过程,实现采购集中化、参与最大化、流程自动化和信息公开化。

  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建设和完善网上监督系统。

  16.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扩大电子监察覆盖范围,通过实时采集、数据比对、跟踪、催办、督办,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信访处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等政府主要行政办公业务,全面实现实时电子监察和督查督办。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在全市各区、各街道以及城市规划与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电力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维稳综治等行政工作领域的推广应用。

  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17.建立政府绩效评估系统。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政府绩效的电子评估和监督,强化对政府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金、依法行政、工作效率以及队伍建设、创新能力、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估,将绩效评估与行政问责、改善管理、提高效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标杆导向、实时督查和纠偏改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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