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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省当前金融支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五)抓住经济调整期的有利时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有效益,有助于形成规模经济的企业间兼并重组,通过并购增强整体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六)吸引并争取保险资金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投资我省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三、加大对“三农”发展的信贷支持
  (七)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新吸收县域存款的大部分要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各涉农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与农业、林业、水利、电力、交通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农田水利、农村电网、农村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储备和安排情况,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态及环保建设项目、农产品加工销售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地区恢复重建信贷投放,加大对农户小额信贷支持力度,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切实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坚持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地位,发挥农业银行为“三农”服务的职能,发展农村分支机构。全面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争取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有30家左右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继续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我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三年发展规划,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不足、金融竞争不充分的农村地区投资,加快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进度,培育多类别、广覆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九)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发展林权抵押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订单贷款等业务,推行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社、财政、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的信贷联保模式。积极开办农民住房、农户宅基地、水域滩涂、仓单、果园、有偿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地上收益权、林权、渔权、矿业权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的抵质押贷款。重点推动“信用担保+农业信贷”、“保险+信贷”等贷款品种和模式的创新发展,满足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需求。选择南昌县、彭泽县、浮梁县、鄱阳县、德兴市、上高县、东乡县、寻乌县、龙南县、遂川县开展试点。
  (十)继续推进能繁母猪、奶牛和林木火灾保险工作,争取将我省纳入国家政策性林木火灾保险试点范围;开展水稻、棉花、油料作物等保险试点。同时,分别选择1-2个县开展生猪、柑橘保险试点工作,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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