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港湾商务公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发改收费字[2008]643号)
大连致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绿港湾商务公寓住宅小区物业管里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经审核同意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物业管理临时服务收费标准暂定为:A座4-16层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30元(电梯费每人每月4元)A座2-3层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0元;B座住宅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80元(含电梯费);临时收费标准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两个月须到市发展改革委重新申报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