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建筑设计单位改革,鼓励设计单位合并重组、强强联合,以及与省外、国外高水平单位的技术交流,项目合作,推进各市、县未改制单位改制到位;以推进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为契机,优秀设计评选为抓手,示范带头、典型引路,推进设计理念提升,推动建筑设计上水平、上档次;培育精品工程,督促各市启动不少于5个精品工程建设,在注重完善功能的前提下提升品位,立足做精、做美、做优,建设成经得起时间检验和百姓满意的精品工程。继续做好 “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鼓励大家创优,营造争优、创优的良好氛围。
根据《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并组织全省宣贯。推进设计质量的提高,为从源头上抓好工程质量、确保工程使用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范围,完善管理制度。继续。继续做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安全巡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事故控制能力和防范水平,控制群死群伤事故。深化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四、强化监管,全面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的研究,实行监督验收与质量巡查相结合,监督验收和质量巡查人员分开的新模式。完善质量巡查机制,继续加强对全省工程质量动态监管。探索建立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参建各方齐心协力共同创建精品工程。全省完成质量巡查两次,各市组织实施一次,实现监督工程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做好监督队伍稳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协助各市落实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确保队伍稳定。加强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监督水平。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督导检查,严格检测机构资格管理,加强市场行为监管,促进检测市场规范平稳运行。
五、适应形势,不断完善,促进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和建设标准工作规范化运行
完成我省08定额中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土建分册、安装分册、古建筑明清分册)、园林绿化工程三部预算定额的修编工作,启动土建、安装概算定额的编制工作。加大对我省建筑工程材料价格和城市住房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的发布量,提高覆盖面,并及时将数据报建设部。宣传贯彻计价规范,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不断深入。继续抓好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检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