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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农业厅、省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物价局、省农业厅、省纠风办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的指导意见
(鄂价成[2009]10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农业局、纠风办: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服务进万家“七进”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鄂价办[2006]207号)精神,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价格服务进农户工作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涉农价格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送到农村,送进农户,有效制止农村乱涨价、乱收费和乱罚款,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服务,努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价格服务进农户组织领导

  全省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在省委省政府及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市、州、县价格主管部门设立工作专班,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纠风办要积极支持、配合,确保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在乡、镇、场设立价格服务进农户工作站、在行政村聘请价格服务进农户义务联络员。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农业信息服务站点的作用,充分利用农业信息服务人员及其他农村专业服务人员力量,把农业信息服务与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很好地结合起来。

  各级纠风办要积极协助价格主管部门严肃查处涉农价费方面的价格违纪违规行为,积极支持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维护农民的利益。

  三、价格服务进农户内容及达到的目标

  价格服务进农户服务内容包括,(一)向广大农民宣传农产品价格政策和涉农收费政策;(二)监督和反映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情况;(三)监督和反映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四)及时向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价格行情和生产成本收益资料;(五)帮助农民核算种、养殖和经营成本;(六)在农村市场推行并普及明码标价工作;(七)及时制止有关行业和部门在农村的乱收费、乱涨价和乱罚款行为;(八)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其他价格投诉方式和渠道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农民在价格维权方面的诉求,通过12316三农热线向农业主管部门反映、举报农资不法经营和制假售假行为;(九)向纪检、监察机关及纠风办反映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和徇私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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