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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价局、徐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3、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8〕78号)、《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苏财综[2008]96号 苏价费[2008]392号)情况。对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是否及时注销。

  4、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收费单位是否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8]47号)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收费减免优惠政策。

  5、收费单位有无串用、转借、涂改《收费许可证》等违规情况。

  6、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税务票据,并按规定购领、管理、定向使用、定期缴销收费票据。收费单位财政性资金是否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收费收入全额解缴财政专户,按规定开支。

  四、收费单位参加年审和换证应提供的主要资料

  (一)参加年审应提供的主要资料

  1、《收费许可证》副本和实施收费所依据的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

  2、年审机关要求填报的收费年审登记表;

  3、《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凭证购、领、使用记录簿》及2008年度已使用的收费票据(发票)存根联;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要提供2008年度经财政部门审核或认可的会计决算报表和收支明细帐;

  5、非企业组织(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等),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的200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收支明细帐;

  6、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情况表;

  7、年审机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换证应提供的主要资料

  1、原《收费许可证》正本和经年审合格并加盖年审专用章后的副本;

  2、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依据(原件或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须加盖本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公章;

  5、发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与换证有关的其他资料。

  五、换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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