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要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春节前,各地要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化解和整治工作,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部位、重点目标、重要人员,通过“四查”,即查思想是否重视、查作风是否扎实、查措施是否到位、查制度是否完善,真正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稳定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严防死守,确保春节期间系统内部安全稳定。
三是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预案,结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协调、精心筹划,把各项措施细化分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并加强督导检查,做到责任人没有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安全隐患没有消除不放过、发生问题没有追究责任不放过。
四是要严格规范信访行为。要建立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努力通过领导责任的落实不断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群众提出建议、意见、诉求,查询处理情况和结果提供便利条件;要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深入分析信访热点问题和矛盾纠纷隐患,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加强调解力度,及时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
三、突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各地要结合近期开展的“惠民月活动”, 把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维稳信访工作的重点来抓,努力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
一是努力保持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基本稳定。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认真做好对粮油、肉禽蛋菜奶、医疗服务、交通运输、旅游等价格和收费的监测。对可能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随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市场的稳定。
二是加强市场价格检查、巡查。要在节日期间组织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落实情况巡查,规范交通站场、餐饮企业、商贸企业、旅游景点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行为,纠正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及时更正过时的价费公示内容。要加强国家价格政策的宣传,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促进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