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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数字办关于2009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实施省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全省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省“三农服务网”为基础,进一步整合各级涉农信息资源,推进科技、文化、市场、农产品等信息进村入户;依托省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统筹乡村信息网络接入,建设乡村信息服务站;发展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省农业厅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三)推进“无线城市”建设。以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为主,分阶段、分步骤推进我省“无线城市”建设进程,年底前完成全省九个设区市城区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四)继续推动数字城市试点工作。按照数字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泉州市启动建设市政务数据中心、政务信息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以及泉州市人口、法人和空间地理与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泉州市信息办负责)推广城市12345服务热线和网格化管理系统应用。(各设区市信息化办负责)

  五、推进企业信息化应用

  (一)建设全省工业企业运营服务平台。构建企业行业在线服务、运行分析监测、工业运行管理、信息交流共享的综合管理服务体系。(省经贸委负责)

  (二)开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以技术改造为切入点,选择部分重点行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在厦门、泉州市开展融合试点,重点在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探索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模式。(省经贸委负责)

  (三)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针对我省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对策方案。加快省移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海峡西岸网上投资贸易洽谈会,推广各类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省经贸委、外经贸厅、省企业信息化联席办负责)

  (四)扩大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制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商务领航-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企动力-福建移动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一批行业性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功能,创新平台运行服务模式,加大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扩大用户规模。(省企业信息化联席办负责)

  六、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开发

  (一)拓展省人口、法人基础数据库应用。启动建设省法人基础数据库二期工程,增加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基础信息。开展部门业务数据库与省人口、法人基础数据库比对,提升各单位业务数据库质量。(省质监局、省公安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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