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日政发〔2008〕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对统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统计工作,帮助统计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根据《
统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理顺统计管理体制。
(二)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独立统计。各级各部门要尊重客观实际,尊重统计成果,尊重《
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职权,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独立统计。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正确看待统计数字,为统计部门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弄虚作假的行为,努力做到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独立统计。
(三)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要不断加强对统计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统计干部队伍。要加强统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保持乡镇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为统计干部队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充分发挥统计工作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一)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跟踪分析和监测,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动向,及时反映宏观调控成效和经济运行质量,高度关注投资增速、工业增加值、工业利税、节能减排等统计指标间的协调匹配,反映苗头性、趋势性和全局性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各级领导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