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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管理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对近年来有拖欠记录、平时有投诉、有拖欠苗头、工资缺口较大的重点监控企业及项目进行了重点跟踪督查,如保税区对瑞弘磁电等5个工程款尚未及时拨付的项目进行跟踪监控,慈溪对存在问题较大的6家本地企业和10家外地企业实行动态管理。
  4. 各地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一是及早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向建筑业企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了解企业工资管理情况,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造成的不利影响,强调农民工工资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规范发放工资、制定预案、筹集工资准备资金,各地共召开16次会议,累计参会企业879家次,如鄞州区10月份起就开始走访企业,大榭还召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会;二是通过企业民工学校,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教育,如北仑区通过发放《建筑业务工人员维权手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DVD等,全年免费进行宣传培训,提高农民工法律知识和法制意识;三是利用工地的黑板报、墙报加强宣传教育,如慈溪市组织开展农民工“维权告示”宣传活动。
  5. 建立工资纠纷应急机制,通过与劳动等部门的合理分工和配合协作,各地对农民工工资投诉、情况反映及纠纷,均能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尽管各地的投诉及情况反映、纠纷情况各有不同幅度的升降,但这些投诉、反映、纠纷都已处理完毕。
  二、存在问题
  通过督查,督查组也发现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在农民工工资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部分建筑业企业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填报数据随意性较大;项目部在用工管理、记工管理、工资发放等环节,仍存在不少漏洞,台帐不齐全,或者纯粹为了应付检查。
  (二)因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建筑业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屡有发生;农民工工资投诉、纠纷往往牵涉到工程款问题,而且还有一些合同纠纷、造价问题、涉嫌敲诈等非工资因素,给工资纠纷的顺利处置带来不少难度。
  (三)个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项目摸底调查的深度、力度不一,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排查不清、资料不明;督促检查、查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周报等材料,部分数据不全,内容不清,反映不了工作开展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继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努力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继续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想方设法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和谐稳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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