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九批确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新政发〔2008〕44号)。
四、州林业局(共1项)
权限内对采集、出售、收购自治区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审批
依据:《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五、州卫生局(共1项)
权限内放射诊疗许可
依据:国务院《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449号令)第
八条、卫生部《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46号令)第
四条、第
十五条。
六、州文体局(共1项)
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审核
依据:国务院《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382号令)第
二十七条。
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2项)
⒈权限内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定点审批
依据:国务院《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23号令)第
五条。
⒉权限内科研和教学单位购用毒性药品的审批
依据:国务院《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23号令)第
十条第一款。
八、州广电局(共1项)
权限内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依据:国务院《
电影管理条例》(第342号令)第
五十二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