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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通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8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情况通报
(博州政办发〔2009〕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年初与各县市政府及州直有关单位签订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责任书》,州人民政府组成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于2008年11月3日至11月13日对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管委会及州属34个行政执法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
  经综合评议考核,90分以上的优秀单位19个: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档案局、交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计局、卫生局、水利局,精河县人民政府,州广播电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科技局;80分至89分的良好单位15个:博乐市人民政府,州建设局,温泉县人民政府,州畜牧兽医局、经济贸易委员会、地税局、民政局、环保局、财政局、国税局、烟草专卖博州分局、文体局、旅游局、教育局,赛里木管委会;60分至79分的合格单位3个:州统计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气象局。现将评议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年来,全州各行政执法单位以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为目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积极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㈠ 行政执法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各行政执法单位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具体事务,将责任制层层分解到每个科室和每个执法人员,实行目标量化分解,做到执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具体,各司其职,赏罚分明,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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