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意见
(德政发〔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部署和要求,解决我市面临的水资源制约问题,实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节水型社会的作用和意义
我市水资源总量11.53亿e,人均占有量211e、亩均占有量143e,这仅为全国平均占有量的10%和8%。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市的基本市情。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全社会用水量激增,而水资源污染、地下水超采、全社会用水效率较低和用水浪费,又进一步恶化了水资源的短缺形势。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改革水管理体制、创新节水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的必要措施。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与管理制度,形成全社会自觉节水的推进机制,使水资源利用效率与效益得到提高,生态与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建设节水型社会,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全社会走向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目标,通过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非常规水源联合调配、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手段调控、加强需水管理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建设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节水在内的节水型社会,逐步形成以节流为先导、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遵循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水和谐;坚持以经济手段为主,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为核心,促进全社会自觉节水;坚持与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结合,形成有利于节水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坚持依靠科技发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坚持政府主导,促进全民参与。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