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学调度和优化配置水资源。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通过水权制度改革,按城乡生活用水优先、兼顾工农业生产用水的供水秩序,以发挥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为原则,合理利用当地水资源,积极引用客水资源,充分利用净化处理水、微咸水和矿坑水等非传统中质水资源。
(四)加快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水量、水质、地下水位自动监测系统,逐步实现水情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处理和预报。加强取水、用水、退水监测与控制设施建设,在取用水主要环节安装计量设施,实行指标核定、计量控制的计划用水措施。综合运用信息和决策技术,应用水资源和节水管理决策技术系统,推进水资源和节水管理信息化进程。
六、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加强组织领导。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特别是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探索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成立德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管理人员,明确职能,强化责任。
(二)建立健全法规性体系。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我市节水配套规范性文件,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执行省制订颁布的行业产品用水定额、超定额累进加价标准、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污水资源化和中水利用的政策措施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职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定期组织节水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取水用水行为,建立良好的取水用水秩序。各节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投入。市财政视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继续增加农业节水灌溉、灌区节水改造投入;加大对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的资金、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扶持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舆论监督,对浪费水、污染水的不良行为公开曝光,逐步形成“浪费污染水资源可耻、节约保护水资源光荣”的社会氛围,树立人人节水、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