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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应用黑色、蓝色墨水填写,字体工整、字迹清晰。
  二、本表首页中“困难户类型”一栏需写明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三、本表首页中“申请解困方式”一栏需写明新建、改建、修缮、置换或其它;“申请解困标准”一栏需根据所申请的解困方式写明申请解困的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申请补助资金等情况。
  四、本表应填写一式四份,并附以下申报证明材料:
  1、户口本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2、低保证明或其它符合住房解困条件证明复印件;
  3、现有房屋的土地证复印件;如有房产证,提供复印件;
  4、现有房屋照片;
  5、各乡镇将核定的解困对象予以公示,并对原房屋拍照留底。
  五、此表为推荐样式,请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附件5:
  山西省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情况登记表

 

户主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健康

状况

 

照片

困难户类型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县  镇(乡)  村

原住房

状况

建造

年份

 

原住房照片

结构

类型

 

建筑面积(M2

 

质量

状况

 

住房

解困

实施

情况

建设

时间

 

 

现住房照片

解困

方式

 

建筑面积(M2

 

总投资(元)

 

个人出资(元)

 

竣工

验收

情况

竣工验收情况

 

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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