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下发《长春市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爱卫发6号)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现将《长春市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长春市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二00九年二月九日
附件:
长春市2009年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2009年是我市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的第一年,健康教育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全体市民的健康水平为重要举措,认真贯彻国家和吉林省对健康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加大宣传,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多种形式健康知识传播活动,通过大力倡导健康理念,逐步推进健康策略,落实相关措施,把全市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工作任务
各城区、开发区及各部门要认真落实《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成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社区、中小学、医院、公共场所、工厂等行业为重点的健康教育工作。要结合全市开展的“健康长春行动”,采取科学有效的健康促进手段,帮助群众树立牢固的健康意识,掌握基本健康知识,防病方法,为全市准备开展的建设健康城市工作打好基础。
(一)街道、社区健康教育
1、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各街道、社区的健康教育网络要全方位覆盖,健康教育工作有近期规划,年度有工作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并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记录详细,并有影像资料存档,各种档案资料要规范化。
2、各社区图书室要有健康教育刊物、资料等多种健康宣传资料;每个社区要有两块以上固定规范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为切入点,倡导和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每户居民有两种以上卫生常识书籍;要充分利用社区各种宣传设施、活动场所,组织居民开展健身、文化娱乐、科普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活动。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5%。
3、要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健康教育(促进)学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相配合,以讲座、知识竞赛、培训为主要形式,对社区内重点人群开展通俗易懂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传播活动,有效利用我市各类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对社区居民开展妇幼保健、慢病防治、心理疾病防治等知识宣传,教育居民不断提高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卫生法规。
4、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好居民健康情况调查,建立档案,做到内容详细、数字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