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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三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三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字〔2009〕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安全生产“三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全市安全生产“三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深刻汲取近期多起事故的惨痛教训,积极探索建立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工作机制,按照省、市春季战役总体部署和要求,市政府确定,自2月20日至3月31日,以道路交通、消防、化工三个领域为重点,在全市开展为期40天的安全生产“三项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打非(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非法运输、非法储存)、治违(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各类违规行为)、抓责任(抓责任分解、抓述职、抓考核、抓奖惩)”为重点,围绕道路交通、消防、化工三个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落实全方位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抓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扎实打好安全生产春季战役。
  (二)总体目标: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及影响恶劣事故的上升势头,杜绝重特大事故再度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各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1.工作目标:全力减少死亡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切实解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最关键、最直接、最困难的问题。
  2.组织领导:成立全市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李保海任组长,市公安交警支队队长王琦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监察局、建委、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公路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旅游局、安监局、农机办、气象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德州、夏津)等部门配合。
  3.整治重点:一是强化办公用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旅游车、摩托车、电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七座以上客运车、违规从事出租客运的轿车、违规载客的农用车等安全管理。二是严厉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闯红灯、乱停乱放、强行超车、“三超”行驶(超速、超限、超载)、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及挂靠经营从事客运活动等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险路险桥、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监控等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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