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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三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4.工作措施:一是狠抓路面巡查。市公安交警支队要进一步落实支队领导包县(市、区)、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领导包线、执勤民警包段的路段承包责任制,定时、定岗、定责、定频次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实施层层述职制度,坚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推向路面,量化工作指标,严格检查考核,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二是提高科技监管水平。强力推行GPS定位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充分利用测速仪等设施,强化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监管。三是严格驾驶人员管理。严把驾驶培训、考试、取证关,驾驶员聘用、日常安全培训关,运输企业、驾驶员信誉考核关,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规范行车行为。四是加大整治投入力度。市建委、交通、公路、高速公路等部门及有关县、乡政府,要加强国道、省道、县乡道和城区道路及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险路险桥整治进度。五是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要完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种应急救援装备,搞好跨区域性应急救援机制建设。专项行动期间,至少要组织一次多部门参与、综合性跨区域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消防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1.工作目标: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人员死亡事故,继续保持消防事故零伤亡的良好态势。
  2.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消防领域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匡兴华任组长,市公安消防分局局长杨文臣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由市公安消防分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市监察局、宣传部,市经委、建委、交通局、人防办、房管局、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体育局、旅游局、安监局、林业局、服务业发展局、信息产业局、民族宗教局、气象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3.整治重点:一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图书馆、网吧、医院、车站、体育馆、影剧院、歌舞厅、居民区、寺庙、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种大型节庆纪念、旅游、演出等群众性文体活动现场及“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仓库、森林、通信机房、高层建筑等部位。二是检查建筑设施是否经过消防验收,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现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到位和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员工(师生)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彻底整改。
  4.工作措施:一是全面摸排消防安全基本情况。要对辖区内所有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摸清每处场所或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逐一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并确定重点消防监控单位,登记造册。二是加大重点消防单位监管力度。市公安消防分局要完善局领导包县(市、区)、大队领导包乡镇(街道办事处)、消防队员包重点单位、派出所社区干警包辖区“九小场所”的承包责任制,定时、定岗、定责、定任务。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项建档立卡,分类实施整治。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建立文字、音像等资料台帐,并落实整治时限、责任、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四是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要完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救援装备。专项整治期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跨层次多部门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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