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的通知

  责任领导:裘炜国、张海春 责任处(室):政治处

  配合:监察室

  (3)修订完善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三谈两述”制度。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政治处

  14、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监督制度,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抽查各县(市)区局(分局)的财物管理情况。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处(室):规财处

  配合:监察室

  15、深化政务公开,扩大监督范围。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制度。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强化宣传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大力推进内部事务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质监门户网站作用,为公众免费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在线咨询”、“便民问答”等互动栏目的有效性,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横向部门的监督,加强横向联系,认真听取批评和建议,及时办理各类提案、议案,积极打造阳光质监。

  责任领导:裘富康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各处(室)

  16、建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三基础一主线”的工作机制,即建立科学监管的责任基础体系、培养“一线巡查为主”的监督基本能力、制订监督信息预报和分析基本制度;实施“预告、预析、预测、预治和预警”为主线的监管机制,确保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大力开展对安全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和预防领导干部在产品质量、食品、特种设备“三个安全”监管中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效率不高以及“中梗阻”等问题。

  责任领导:裘炜国、林如峰、朱学峰

  责任处(室):政治处、特监处、食品处、稽查处

  配合:各单位

  17、加强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有关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和质量代表的作用,适时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促进廉政勤政。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机关党委、办公室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