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抓好窗口服务工作。规范服务项目和工作流程,注重礼节,文明服务。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失职追究制等制度。
责任领导:张海春、朱学峰 责任处(室):规财处、行政审批处
配合:有关单位
23、加强因公出国(境)的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规定》,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办法,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责任领导:张海春、裘富康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政治处、监察室
(六)加强预测预防,推进廉情预警机制建设
24、认真落实《宁波市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及四个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廉情预警直报点和廉情信息员、观察员、联络员队伍,建立廉情预警信息库。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扩大信息收集渠道,运用干部考察考核、调查研究、责任制考核、信访投诉举报、案件查处、12365投诉(咨询)平台、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情况反馈、质量代表的情况反映、民主评议与测评、行风评议、领导干部廉情档案等手段,及时进行信息收集工作。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各处(室)、各单位
(七)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5、创新和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和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党委理论中心组要安排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的内容,中心组成员要抓好《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材料的自学。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讲党课制度。
责任领导:裘炜国、张海春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政治处、监察室
26、抓好七月份的“法纪教育月”活动。在加强先进典型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的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法规处
配合:机关党委
27、制定完善《宁波市质监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政治处、监察室
2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拓展网络廉政文化阵地,适时开展读书思廉、网上宣廉、报告讲廉、竞赛促廉、典型引廉等活动,努力提高廉政文化的生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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