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09〕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主要责任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积极会同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并于2009年2月16日前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为更好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各项目标任务,附表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请各主要责任单位一并落实,并在每月25日前将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三、市目标办要将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区、各部门绩效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并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和副秘书长将根据时间进度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各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和副秘书长予以协调解决。
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目标办对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每月通报一次。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200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一)生产总值增长11%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财政收入增长13% 。(责任单位:市财政、国税、地税局)(三)万元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 ;
(四)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以上。
(以上两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2% 以上,二氧化硫排放下降2% 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六)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 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 以内。(责任单位:市劳动社保局)
(八)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 左右。(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二、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增加投资,扩大消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争取国家和省更多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00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25% 以上;
2.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对民生工程、自主创新、重大基础设施、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等领域项目的推进力度;
3.做好项目策划,积极争取更多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规划;
4.强化重大项目工作责任制,出台《武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健全绿色通道制度。(以上四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5.着力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财政局)
6.增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责任单位:市劳动社保、财政局)
7.发展和完善消费信贷,加强消费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实施鼓励消费者购买本地产品的具体措施;
8.推进“老字号”振兴工程。(以上两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城市社区“双进工程”,满足居民多层次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