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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19.扩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实施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
  集中处理;
  20.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系统,新增100个回收网点。(以上两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21.全面推进城市绿色建筑示范,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推广应用新型绿色建筑材料,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热泵技术系统的规模应用。(责任单位:市建委)
  22.做好国家“十城千辆”示范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交委、市公交集团)
  23.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加快汽车改装燃气步伐。(责任单位:市交委)
  24.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5.推进绿色照明,实施道路、社区照明环境改造和路灯节能设备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建委)
  26.实施公园绿化、道路绿化和森林景观提升工程,新增绿地300万平方米,植树50万株;
  27.积极申办国际园林博览会;
  28.全面开展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以上三项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29.开展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0.全面开展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31.编制完成农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探索“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32.分类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各远城区集中连片建设污水处理示范点,探索构建村镇和农村社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以上两项责任单位:市家园办,各远城区人民政府)
  33.完成59个畜禽养殖小区污染治理;
  34.继续推进农村太阳能、沼气、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以上两项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5.完成汉口江滩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建设“两型社会”集中展示区。(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6.加大“两型社区”和“两型村镇”创建力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建委,市家园办,市农业局)
  37.全面开展“两型机关”、“两型学校”创建活动,各区人民政府机关全部建成“两型机关”,各区分别创建三所“两型学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38.实施“两型产业”发展对接工程。(责任单位:市经委、发改委、建委,市科技局、信息产业局)

  (七)创建品牌,提升功能,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1.完善部市共建高校机制,进一步提升科教在全国的竞争优势,努力建设全国重要的科教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支持在城市新区和重要功能区建设新的高等级医院,支持
  同济、协和等大医院发展,培养名医、名院、名科,创建更多一流医疗品牌,努力建设中部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推进首义文化区建设。(责任单位:武昌区人民政府)
  4.推进月湖文化艺术中心建设。(责任单位:武汉地产集团)
  5.推进中国光学科技馆建设。(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科协)
  6.推进辛亥革命历史博物馆建设;
  7.推进中山舰博物馆建设。(以上两项责任单位:武汉地产集团)
  8.加快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完成25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
  9.完成第三批50所初中标准化建设;
  10.做好武汉西藏中学异地重建工作;
  1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上四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教育局)
  1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抓好15个示范性职业学校和30个特色化职业学校的创建工作;
  14.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15.推行“阳光收费”,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乱办班和乱补课。(以上三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6.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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