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综合干预,推广科学诊断、康复矫治保健服务。根据视力检查分类结果,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综合干预方案。群体干预主要阵地在学校,包括改善学习环境和行为干预。行为干预要在防治中心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引导、督促学生落实各项干预要求。个体干预的精确诊断、康复矫治要根据学生视力状况和家长需求,由防治中心提供科学的检查诊断、康复矫治保健服务。建立科学完善的视力保健服务准入制度和人员资质培训、考核管理机制,规范视力保健服务业。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学校、学生的有关组织管理工作;市卫生局要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业务指导;市科技局要将青少年视力保护的科学研究纳入科研课题计划;市财政局要将视力预防保健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每年的年度预算,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管;团市委要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阵地功能,从场地、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给予支持;防治中心要配合各部门落实防治工作,完成政府购买的视力预防保健公益服务;各区及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按综合防治方案做好学校日常视力保健工作;市属新闻单位要提供公益宣传平台,开辟青少年视力保健专栏,做好宣传工作。
(二)加强防治中心建设,提高工作质量。防治中心要在各部门的配合下,搞好青少年视力低下的检查分类、建档、跟踪干预、宣传咨询、教育培训、调研评估、技术指导和干预试点等视力预防保健的公共服务,开展个体跟踪干预服务,培训眼视光技术人才,配置先进的眼视光检查仪器和引进成熟的康复矫治器具,运用眼科、眼视光理念和方法为学生提供科学、完善的眼睛、视力健康等相关检查,进行康复训练、光学矫治及行为干预等视力保健服务。注重防治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水平,力争使我市的防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建立激励机制,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
(三)制订完善的防治工作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并将其纳入本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内容。指导委员会要组织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每年对全市防治工作进行一至二次检查评估,防治中心要配合市相关部门对各区体卫艺站及学校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各班级的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层层负责的监督评估机制,确保防治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