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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指标的通知

  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定期深入拟达标企业,监督、检查、指导、帮助其严格按照《规范》的各项标准,制定、补充、完善各项考核内容。各拟达标企业要对照《规范》积极进行自查自改,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8月底前完成自评考核。自评结果达到70分以上的,填报自评汇总表,并形成自评报告,报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初步审核;自评结果或经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初步审核不足70分的,应再“回炉”,确保9月底前完成申报。

  (三)考评阶段(10-11月)

  由省安全科学技术中心组织有关考评人员和专家对申请二级危险化学品或一级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的企业进行资料和现场考评,形成考评意见;由各市(区)安全监管局指定考评机构对申请二级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的企业进行资料和现场考评,形成考评意见。考评通过后,申请二级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报省安全监管局审定;申请二级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报省安全监管局许可备案;申请一级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达标的企业,报国家安全监管局许可备案。

  (四)考核公告(12月)

  省局对通过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达标审核或许可备案的企业,颁发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一级或二级企业证书,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要进一步重视安全标准化工作,成立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机构,加强领导,专人负责,积极推进,确保完成任务。

  (二)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实际水平,实事求是确定企业拟达标级别。原则上先指导拟达标企业争创低级别的安全标准化企业,待企业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具备相关条件后,再申报高级别的安全标准化企业。

  (三)从6月起,省局将不定期通报各市(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采取措施得力,工作进展顺利,成绩突出的市局和企业,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市局和企业,通报批评。

  (四)各拟达标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检查生产现场,整改事故隐患,11月底前完成安全标准化的考评、审核。对没有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届时仍未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的,要暂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直至完成达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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