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2009年对种粮大户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方案

  备注:
  1、跨行政村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村委会分别审核。跨乡镇(场)租种耕地的,由各有关乡镇(场)分别审核。
  2、本表内容要据实填报,一式三份,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报乡镇,一份由乡镇报县农业局。
  3、县农业局举报电话(    ),县财政局举报电话(     )
  市农委举报电话(89133127,89133232),市财政局举报电话( 67575326,67575531)

  附件2: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汇总表

  核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乡、村)身份证号码耕地面积(亩)粮食种植面积(亩)补贴金额(元) 联系电话备注
合计承包租种合计水稻玉米小麦红苕洋芋其它
耕地耕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