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广东省中心镇专项统计报表关键指标解释
1、镇域:镇的行政区区域。
2、镇规划区:镇的建成区以及因该镇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镇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时,根据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3、镇建成区:是指镇的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建成区范围一般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包括的地区,也就是实际建设用地达到的范围。建成区面积以镇(乡)政府规划或建设部门提供的范围为准。
4、总人口:指在一定时点的镇域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统计时点通常为每年的12月31日24时。计算公式为:镇域总人口=镇域户籍人口+镇域暂住人口。
5、户籍人口:指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按户口性质划分为农业户籍人口和非农业户籍人口。
6、非农户籍人口:指镇域户籍总人口中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口总数。
7、暂住人口:指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及以上的非本乡(镇)户籍的人口。
8、GDP:是指镇域国内生产总值
9、三次产业:根据社会生产活动理事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第一产业指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和渔业),第二产业指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指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10、工业总产值:是工业企业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价值总量。工业总产值包括三部分内容: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
11、可支配财政收入:指可供地方政府支配的财政收入总和,包括财力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