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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城市工程监理活动巡查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城市工程监理活动巡查情况的通报
(粤建管函[2009]9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工程监理活动巡查的通知》(粤建管函[2008]414号)和年度工作安排,我厅在2008年12月组织对广州、中山、汕头、惠州等部分城市工程项目的监理活动进行了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共抽查了21个监理项目。从抽查情况来看,我省现场监理工作规范化程度和工作水平有一定提高,特别是施工监理阶段加强对施工单位材料、设备、分项分部工程报验等关键性环节的监理,对保证工程质量和提升工程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多数项目监理人员基本到位,监理资料基本齐全,在质量、投资、工期、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能履行监理职责。检查项目中,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广州市天建花园地下室项目、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监理的中山市江南海岸花园商住校区项目、汕头市澄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澄海区人民医院项目、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监理的惠州市气象预警中心业务用房项目,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及履行监理职责情况表现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巡查发现的部分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监理收费低于规定标准;项目总监不到位,现场专业监理人员未能持证上岗;旁站方案、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性和指导性不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查不严;对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及时跟踪处理;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另外,跨地区经营的部分监理企业实际到位人员与监理合同承诺人员不符、无证上岗现象严重,现场监理工作质量较差。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厅巡查组已责令整改,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复查。为使监理企业引以为戒,我厅决定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监理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详见附件)。

  请各市结合本次巡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引导监理企业加强自律,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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