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中强地震灾害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应急救援
  (一)事发地政府先期处置。
  中强地震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市、县(区)政府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先期处置,主要包括:
  1.迅速对地震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灾害特点进行快速收集,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地震局,并对灾情实行动态监测、核实与上报;
  2.迅速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3.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者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设置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简易住所和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积极开展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4.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的排查与监测预警工作,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或者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5、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必要措施。
  (二)自治区地震局应急行动。
  1.我区及周边区域发生5.0级以上地震后,自治区地震局在10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的初步测定,15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的准确测定,将测定结果及时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地震局,并以手机短信形式速发自治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市县主要负责人。
  2.自治区地震局立即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灾情。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3.迅速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工作。
  (三)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处置内容。
  1.迅速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并抄送中国地震局。
  2.立即召开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1)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定和指示精神;(2)听取指挥部办公室震情、灾情汇报;(3)宣布启动地震应急预案(I级响应、Ⅱ级响应);(4)宣布灾区进行震后应急期(一般10天一20天);(5)决定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6)紧急部署防震救灾工作;(7)确定新闻发言人。
  3.迅速派遣宁夏地震灾害救援队赴灾区进行人员抢救。
  4.迅速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协调伤员转移和接收与救治。
  5.迅速组织抢修毁损的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
  6.视灾情,迅速协调宁夏军区、驻宁夏总队和武警宁夏总队组织官兵、车辆和设备赴灾区开展抢险。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