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园林绿化
㈠ 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
| 1、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健全。
2、制定了本年度城市绿化具体实施方案。
3、完成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并实施。
4、建立了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应管理办法。
5、制定了创建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目标。
6、完成了绿地率在30%以上的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的创建任务:西安市10个、30个;宝鸡市2个、6个;咸阳市2个、6个;铜川市2个、6个;渭南市2个、6个;延安市1个、5个;榆林市1个、5个;汉中市2个、6个;安康市2个、6个;商洛市1个、5个;杨凌示范区1个、3个。
7、开展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活动,并命名表彰。
8、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及住宅小区、单位庭院绿化美观整洁。行道树、绿篱整齐,无缺株断带,无死树枯株,乔、灌木和花、草生长良好。
9、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争取达到:
西安市31.5%、37.7%、7.7m2;
宝鸡市37%、41%、12m2;
咸阳市35%、40%、8.5m2;
铜川市33.5%、38.5%、8.1m2;
渭南市31.5%、37.3%、7.7m2;
延安市31.5%、34.5%、8.3m2;
榆林市28.5%、33.5%、6m2;
汉中市37.5%、41.5%、14.2m2;
安康市34.2%、41.2%、9m2;
商洛市35%、40%、8.8m2;
杨凌区35%、39.5%、13m2
| 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
抽查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单位庭院和居住区
| 100
5
5
5
10
20
20
5
10
20
| | 以城市出入口、广场、中心区和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加快绿化建设步伐,提高绿化整体水平。坚持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的绿化方针,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地系统,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一街一景、一点一貌,各具特色的景观。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见国家建设部建城[2005]43号文。
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见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7〕8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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