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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落实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考 核 项 目

具  体  内  容

考 核 方 法

满 分

实 得 分

备  注

四、园林绿化

 ㈠ 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

 

1、城市绿化管理机构健全。

2、制定了本年度城市绿化具体实施方案。

3、完成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并实施。

4、建立了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应管理办法。

5、制定了创建国家或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目标。

6、完成了绿地率在30%以上的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单位的创建任务:西安市10个、30个;宝鸡市2个、6个;咸阳市2个、6个;铜川市2个、6个;渭南市2个、6个;延安市1个、5个;榆林市1个、5个;汉中市2个、6个;安康市2个、6个;商洛市1个、5个;杨凌示范区1个、3个。

7、开展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活动,并命名表彰。

8、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及住宅小区、单位庭院绿化美观整洁。行道树、绿篱整齐,无缺株断带,无死树枯株,乔、灌木和花、草生长良好。

9、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争取达到:

西安市31.5%、37.7%、7.7m2

宝鸡市37%、41%、12m2

咸阳市35%、40%、8.5m2

铜川市33.5%、38.5%、8.1m2

渭南市31.5%、37.3%、7.7m2

延安市31.5%、34.5%、8.3m2

榆林市28.5%、33.5%、6m2

汉中市37.5%、41.5%、14.2m2

安康市34.2%、41.2%、9m2

商洛市35%、40%、8.8m2

杨凌区35%、39.5%、13m2

 

听汇报,查阅文件、资料

   

抽查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单位庭院和居住区

100

5

5

5

10

 

20

 

20

 

 

 

 

 

 

5

 

10

 

 

20

 

以城市出入口、广场、中心区和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加快绿化建设步伐,提高绿化整体水平。坚持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的绿化方针,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地系统,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一街一景、一点一貌,各具特色的景观。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见国家建设部建城[2005]43号文。

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见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7〕83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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