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2月17日至3月10日)。各县(市、区)政府及西山、太钢根据省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总体部署,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宣传发动、安排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整和县级政府排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所有涉爆企业按照规范要求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整改。 
  各县(市、区)政府及西山、太钢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本企业涉爆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分类整治。
  (三)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类整治阶段(5月1日至10月31日)。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工作组在县级政府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
  (四)“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市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组配合省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及西山、太钢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总结、表彰。
  六、工作要求 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及西山、太钢行政一把手是本行政区、本企业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切实搞好排查摸底和整治工作。各涉爆从企业要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周密安排部署本单位及所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任务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要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将检查结果书面反馈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或违法行为,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责成当地政府督办。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和事后问责制度。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建立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和举报奖励制度,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
  (四)统筹安排,强化保障。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检查组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列支,不得向基层政府、部门和涉爆企业摊派;检查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等物,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市民爆物品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西山、太钢民爆品专项整治检查组的工〖JP3〗作督导,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