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部门要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质量和安全执法力度。要在当前一段时期内,抽调力量,加大力度、密度,通过日常巡查、重点抽查、定期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通过检查讲评通报制度、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重点企业监控制度等多种手段,形成全方位的监管高压态势,形成重视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强大氛围,促进建设各方质量和安全工作水平的提高。
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的查处力度。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处罚。对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对施工工地进行停工整改,对事故责任单位实施约谈,对事故责任企业按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的工程。对屡次检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认真整改的、连续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坚持公开曝光,清除出武汉建筑市场。对违法行为,一定要绝不手软,一定要一查到底、严格依法处罚。
三是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要加大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法定安全责任,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个施工企业要充分履行好自身职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不要坐等上级和监管部门的指示,不要坐失处置的良机。特别是城投、地产、地铁等各大国有企业,作为项目业主,要在质量安全工作上做出样板,做出典范,而绝不要成为反面典型。
各个项目都要以建设业主为中心,将建设业主、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全面纳入责任体系之中,使三者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各级监管部门在平时的巡查、检查工作中,不仅要与施工方见面,还要与监理方、建设方见面,督促他们真正履行好责任。
四、突出重点,严密监控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总结、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整合和优化安全监管资源,突出监管重点,对于近年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的区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和事故频发的企业以及建设工程事故多发环节进行严密监控、重点监控,督促责任单位和企业强化监管,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一是要认真排查和消除施工现场各类质量安全隐患。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对本地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坚决、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整改并监督其落实。特别要针对近期高空坠落、土方坍塌事故多发的情况,强化施工现场监督执法,坚决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尤其要对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塔吊拆卸、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进行重点排查,坚决消除各类隐患。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强化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并督促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对我市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包括桥梁、隧道、地铁、大型立交等工程,建设单位一律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并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查。目前,我市地铁建设正全面铺开,地铁集团要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抓紧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尽快报批后实施。同时,在没有得到批准之前,也要积极做好相关人员、队伍、机械等方面的准备。前天,报纸上登载了地铁金色雅园站工地围墙出现裂缝,部分地基出现下沉,地铁集团解释说在安全范围内,但不管怎么说,对这些问题,还是要高度重视,要敏感,宁可想得严重一些,宁可准备得充分一些,也不可麻痹大意。总之,一定要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遇重大自然灾害预警或发生事故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防险处险、紧急救援等果断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