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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三十工程扩大流通消费的意见的通知


  (三)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经营成本。严格执行商业服务业与工业用水、用电、用气同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市地税帮扶企业发展四十条规定,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开放型企业、房地产业及医疗卫生和文化产业发展。对国际运输业务、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会展服务、旅游企业等采用差额征收税费。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金。(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劳动和社保局)

  (四)稳定房产市场,鼓励居民购房。优化房地产市场消费环境,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实行有形市场专题活动与大型房展会相结合,每月、每季集中组织各类专题房产推介活动和特价房展销活动以及春秋两季房交会活动。常年性举办置业超市,季度性举办“旧房换新居”互动活动,月度性举行房屋信息发布。与相关银行合作,开设购新房者用旧房以抵押的形式向银行贷款支付新房首付款业务,开发商提供贴息优惠,或开发商直接收购购房者手中的旧房。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探索政府收购中小户型的存量商品住房的办法,以扩大经济适用房供给。(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房管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五)健全市场功能,引导汽车消费。健全汽车消费市场功能,完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在组织汽车展示、团体采购等活动期间减免有关规费、行政服务费。发展汽车消费信贷,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增强二手车市场的交易服务功能。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换购业务。拓展汽车配套市场消费渠道,发展汽车配件用品的专业化、品牌化服务,刺激汽车延伸市场的消费。(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六)拓展旅游市场,扩大旅游消费。拓展国内旅游市场,面向长三角周边城市发送无锡旅游消费券,专项用于主要景区和饭店的价格优惠,政府按比例给予补贴,吸引更多周边城市居民来锡旅游消费。开展“无锡人游无锡”活动,主要景区实行阶段性的门票优惠,拉动市民旅游消费。加强对央视基地、灵山、园林所属公园等旅游景点的统一协调,给予各大旅行社门票折扣优惠。鼓励旅行社与航空公司签订协议,按航空公司保本价,通过包机方式执行定期航班。对当地旅行社组织国际国内组团入锡住夜人数进行考核奖励,延长游客在锡逗留时间,拉动相关消费。(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市园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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