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组织领导与任务落实
我市的家电下乡工作,从2009年2月1日起全面启动,各地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个总要求,做好宣传发动、网点备案、货源组织、市场销售、售后服务、兑付补贴等各项工作,本着方便农户、简化环节,确保家电下乡活动取得实效。
(一)建立家电下乡工作机构。市政府成立全市家电下乡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无锡市工商局、无锡国税局、无锡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推进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各地区家电下乡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二)部门分工协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经贸部门负责组织流通企业推荐的销售网点备案、企业人员培训,以及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家电下乡的政策和经验,吸引广大农民踊跃购买;公安部门负责户籍监管,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监管,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国税部门负责发票管理,为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企业提供服务;质监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把关,坚决制止假冒伪劣商品,让广大农民买得放心。
(三)加强检查考核。为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市家电下乡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区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考核评比。对进展迅速、成绩显著的地区给予表彰,对完成任务不好的予以批评。
(四)落实经费保障。家电下乡既是一项支农、惠农工程,又是拉动内需、扩大消费的重大举措,为保证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活动宣传、销售网点的核查和监管、财政资金补贴和工作信息的上报等工作。市(县)、区财政要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市本级确需的经费,在“服务业发展”专项经费中安排。
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省、市家电下乡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
无锡市家电下乡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谈学明 副市长
副组长:
周浩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建华 市经贸委副主任
蒋兰珍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