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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监督检查及审查工作并联实施办法》及四个工作程序的通知

  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督部门、登记部门、施工许可发证部门各一份)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程序

  为加强武汉市新开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汉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安全施工措施审查范围
  (一)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到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无安全施工措施或安全施工措施未经过审查以及审查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的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二)按照市、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分工的原则,实施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对市管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各区安全(建管)监督机构对区管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以下市区统称安全监督机构)。
  二、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内容
  建设单位报送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应当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填写《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申报表》参建各方审核签证,并将以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报送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审查。
  (一)建设单位资料:
  1、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年龄、职务、职称、联系方式。
  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分析报告,应包括: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工程特点、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等内容。
  3、设计单位对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拨付证明。
  5、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经施工单位签收确认的证明。
  (二)建设单位应提供的监理单位资料:
  1、资质证书。
  2、项目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
  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施工单位资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详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申报表》有关资料内容。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
  5、满足开工条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
  6、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保证措施。
  7、为施工人员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8、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分包施工单位目录。
  (四)按有关规定提供其他需要审查的安全生产资料。
  三、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程序
  (一)建设单位应到建设工程项目所辖安全监督机构窗口领取或到指定网址下载填报《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申报表》,并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报送到所辖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
  (二)建设单位报送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应当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
  安全施工措施中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程序编制。按建设部规定需要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施工企业或施工企业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专家组应由市建委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库的专家组成,且不少于5人。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所有证件和凭证使用A4纸复印,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申报表》内容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的证件和凭证在提交资料时应查验原件。建设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后,对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并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开工条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五)安全监督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检查完毕。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申报表》上签署备案审查意见,并出具《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意见书》,安全施工措施资料退还建设单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通过审查,同时做出书面说明,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六)建设单位凭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意见书》,办理安全监督检查手续。
  四、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前有关规定与本程序不一致的,以本程序为准。

  附件:1、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登记表
  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申报表
  3、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意见书
  4、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审查通知书

  附件1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登记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建筑类别

1、住宅;2、公共建筑(商店、展览馆、宾馆、酒店、体育场馆、车站、港口、机场大厅、剧院、办公场所、医院、学校、幼儿园、);3、工业建筑; 4、、其他;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总层次

地上层次

地下层次

 

 

 

使用性质

1、自用;2、出售;3、其他

(预)

开工日期

 

(预)

竣工日期

 

投资

金额

 

预付安全措施费

 

有无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

 

有无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

(公章)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施工单位:

(公章)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资质证号:

 

电 话:

监理单位:

(公章)

     

总 监:

 

总监资质证号:

 

电 话:

监督单位:

(公章)

       

登记日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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