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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贯彻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贯彻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政发〔2008〕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发展,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重大举措。为确保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在我市全面落实,市人民银行结合实际,制定了《四平市关于贯彻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四平市关于贯彻执行适度
宽松货币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
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指导和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准确把握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内涵,快速反应,积极行动,真正把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落实到位,为我市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清形势,抢抓政策机遇

  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国内外形势,全面深刻理解宏观调控政策的内涵,把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扩大内需十项措施,作为当前加快我市跨越式发展、迎头赶上的难得历史机遇,充分认识我市的优势和潜力,按照“行动要快,出手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增强信心,深入挖掘实现自身发展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努力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工作

  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合理安排信贷资源,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在建、续建、新建项目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需求。要进一步拓宽信贷资金来源渠道,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涉及“三农”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国有大银行的支撑作用;其他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同业及兄弟行的联系和交流,搭建合作平台,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方式扩展合作空间,增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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