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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行《关于推动农行服务“三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大力宣传,打造诚信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政策措施,使广大农户和企业充分了解农行加大支持“三农”力度的有关具体政策,有关信贷方面的具体优惠措施。同时,要加强对广大农户、企业法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宣传,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强化公众信用意识,净化信用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对信用较好的县(区)、乡镇、村庄、企业和农户优先给予金融支持和服务,并在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倾斜,金融机构优先进行信贷支持,实行贷款优惠利率。对信用较差的农户、企业或单位,特别是逃废债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实行联合制裁,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

  (三)择优扶强,培育特色产业。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围绕全民创业活动,立足培育畜禽养殖、特色种植、木材加工、粮食深加工、畜禽深加工等特色产业,认真筛选资金投放对象,县(区)、乡(镇)、村三级要严格把关,逐级筛选,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向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聚集,大力培育专业村、专业户和优势产业群;市农行信贷资金投放项目服务领导小组要根据市政府整体发展规划及农行服务“三农”工作的要求,确定资金投放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对贷款对象把关后,推荐给农业银行,农业银行要认真调查和审核,快速投放。

  (四)创新形式,解决担保瓶颈。要建立健全以政府、农行、担保公司和客户四位一体的融资服务体系,解决我市贷款担保瓶颈,切实改善融资环境。一是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安排部分资金,对我市担保企业进行支持和扶持,解决中小企业及农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二是督促县财政部门建立“三农”贷款的风险保障机制,有效化解贷款风险。三是加强农行与担保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为中小企业、农户贷款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四是对小额农户贷款,要进一步创新担保模式,确保农户贷款贷得出、收得回。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国家工作人员担保、建立农户贷款担保基金、会员制担保组织和农户互助组织以及实行林权质押、权益质押等多种担保模式,从多层面、多渠道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问题。

  (五)部门联动,全力加快推动。做好农业银行服务“三农”工作,是一项涉及政府、司法机关、中介机构、银行、企业、农户等多个主体的一项系统工程,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农行办理贷款业务要最大限度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建立“惠农卡”业务快速通道或提供上门服务,尽最大努力方便客户;要认真做好农户小额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和监督,防范贷款风险。土地、房产、工商、税务等在办理贷款担保发放、管理、收回过程中的相关事项时,要尽可能地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对恶意赖债行为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快受理、快审结、快执行,维护好国家资金安全。人民银行、银监局(办)等部门要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对有不良纪录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银行的“黑名单”,对逃废债企业和个人实行定期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进行联合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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