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体工作
1.城镇供排水。加快实施城市供水及管网建设、改造工程,扩大公共集中供水设施的服务范围,提高供水水质和设施利用效率;开展全省供水水质督察,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和饮用水水源水质预警机制,重点加强对湘资沅澧特别是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和供水水质全过程监测,及时发现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开展节水型城市(县城)创建活动。加快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工作;根据我省COD减排工作需要,加强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提高实际运行负荷率;组织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开展供排水行业培训工作。
2.市容环卫。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项目建设进度及质量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积极指导协调与中联重科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相关设备的融资租赁合作方式。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完善等级评定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指导常德市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收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探索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及向周边地区辐射延伸的有效途径。
3.园林绿化。加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和建设,重点加强城市中心区、城郊结合地区的绿化建设,大力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推广屋顶绿化、立体绿化。指导岳阳市搞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指导湘潭市、郴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导张家界市、醴陵市创建“湖南省园林城市”,指导石门县、靖州县、桂阳县创建“湖南省园林县城”,在全省创建一批“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指导组织长沙、常德、株洲、岳阳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支持长沙市积极申办“园博会”。
4.风景名胜区。继续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完成所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工作。全省再努力创建3-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开展国家级数字化景区建设工作,协助省人大完成《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工作。做好“中国丹霞”以及崀山风景名胜区迎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专家检查验收工作。做好“泰山扩展四岳”申遗国家2010年提名的准备工作。
5.燃气。加快城市燃气管网改造,推进市州城市、县城和重点城镇供气管网建设;突出抓好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燃气管网和加气站规划、建设,提高清洁能源普及水平,优化城市能源结构;重点抓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燃气器具、天然气供应等安全情况的调研,加大燃气安全检查力度,防范、化解安全隐患;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6.公共交通。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启动长沙地铁、长株潭城际轻轨等重大城市公交项目建设;抓好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工程试点,重点引导和支持长沙、衡阳、岳阳、常德等大中城市建成一批公交枢纽站、港湾式停靠站及公交专用道系统;建设绿色环保公共交通,推广节能技术和新型能源在公共交通行业中的运用。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方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