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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贸局、财政局《南京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我市已于2009年2月1日起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动员,精心组织,细化措施,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家电下乡活动取得实效。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全市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贸局、财政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市容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负责全市家电下乡工作;市商贸局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家电下乡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

  (二)部门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市商贸局负责组织流通企业推荐、销售网点备案、企业人员培训等,指导流通企业做好采购、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市财政局负责补贴审核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报道,吸引广大农民踊跃购买。市公安局负责户籍监管,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发票管理,为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企业提供服务。市质监局负责产品质量把关,坚决制止假冒伪劣商品,让广大农民买得放心。市市容局负责户外宣传的市容管理,要适当简化程序、减免费用、延长时限,为企业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提供支持和便利。

  (三)加强检查考核。为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市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组将对各区县家电下乡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做得好的区县,给予表彰;对跟不上进度的区县,予以批评。各区县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月度通报,并将之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为家电下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各区县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市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组备案。

  (五)本办法由市商贸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

  南京市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

  中国电信集团江苏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

  江苏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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