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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建委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鼓励和发动广大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着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各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坚持做到整治工作措施到位,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各区县建委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专项整治期间,各区县建委、各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项整治联络机制,掌握专项整治有关情况。同时,要对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整理分析并通报,适时进行工作调研,有效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五)通过专项整治,加强“双基”建设,重点是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健全完善各级安全监管网络,确保人员、经费到位。加强安全监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切实推进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有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六)各区县建委要将本地区“三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3月30日和10月10日前书面报送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联系人:龙邦林,联系电话:63672073),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汇总后报市建委。
  (七)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和各区县建委在开展“三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及时、认真填写《重庆市建设工程“三落实”专项整治情况报表》(见附件)。区管工程情况由区县建委填写,市管工程情况由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填写,具体填报时间及要求见表格。

  附件:
  重庆市建设工程“三落实”专项整治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在该地区项目个数

安全专项费用(万元)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个数)

培训教育情况

备  注

建设项目

总投资额

提取

比例

提取金额

支出金额

已编制

已审批

检查中发现应编制

而未编制

从业人员总 数

其中:特种作业人数

培训合格

持证人数

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合格持证人数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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