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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直部分单位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监督办法。市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对审批过程的全程跟踪和数据汇总,实现对网上审批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行政监察部门通过电子监察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审批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确保网上审批公开透明。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邢台市政府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建设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戴占银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范建巡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 组 长:盖凤安  市政府秘书长
        郭运兴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赵广军  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优化办常务副主任
        祖英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董志军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为市政府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驻“中心”各单位、直属机构、省部属驻市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郭运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抽调。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是:
  市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督导;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方案进行审查、审定,并做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网络运营单位做好市政府公务内网的运行维护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梳理出进中心办理项目中适合网上审批的事项,跟踪并监督政府各职能部门驻“中心”窗口日常网上审批行为,确保网上审批系统信息的时效性、权威性、严肃性。
  市监察局负责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技术方案设计、论证及实施工作;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网上审批全过程,通过电子监察进行监督,接受公众和企业对网上审批办理情况的投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程序的优化工作,对各单位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进行优化和规范,并立足实际确定高效的审批时限。
  市政府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驻“中心”各单位、直属机构、驻市省部属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网上审批实施方案,并抽调专人成立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联入市政府公务内网并保证自身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制定本单位网上办理事项信息公开的规范电子文本;负责本单位网上审批事项信息的审核和日常更新维护;建立网上审批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并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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